他撈17萬
  國家損失100萬
  瓊中財政局原農財崗負責人打起支農資金歪主意
  南國都市報6月27日訊(記者 吳岳文)記者6月27日從瓊中法院獲悉,莊光鋒原是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財政局農財崗負責人,負責管理支農項目申報撥付。他憑藉手中的特權,多次受賄索賄,總金額達17萬多元,造成國家支農項目資金損失100萬元。
  瓊中檢察院指控莊光鋒為他人謀取利益,已構成受賄罪;指控莊光鋒為不符合財政扶持資金申報條件的合作社取得資金,並違反資金的使用規定,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。不久前,瓊中法院以莊光鋒犯受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5年,犯玩忽職守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,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零3個月。目前莊光鋒正在海口監獄服刑改造。
  收受13人好處費3萬元
  莊光鋒原是瓊中財政局農財崗負責人,負責管理支農項目申報撥付。2010年9月,莊光鋒得知瓊中福島橡膠合作社符合申報財政扶持資金的條件,告知了該社理事長鄭忠光。經莊光鋒幫助,該合作社獲得了250萬元財政扶持資金。2011年元旦前夕,鄭忠光約莊光鋒見面,塞給莊光鋒一個裝有8000元的信封,以表感謝。舉手之勞就得到8000元,莊光鋒暗自高興。
  2011年6月,省財政廳和農業廳下發當年的財政扶持資金申報文件,在莊光鋒的助力下,福島橡膠合作社獲得財政扶持資金26萬。事成後,鄭忠光將1萬元送給莊光鋒。
  莊光鋒受賄的膽子越來越大。從2010年至2013年2月,他共為13人辦理財政扶持資金,收受13人好處費3萬元。
  莊光鋒掌握支農項目資金審批、撥付大權。一些急於求成,想得到項目資金的種植、養殖戶及項目建設工程老闆紛紛找他。2012年,瓊中建築包工頭陳家雄得知縣農綜辦有一個工程項目,請求莊光鋒幫忙,並承諾可分一半利潤給莊光鋒。莊光鋒隨後找到瓊中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王某幫忙。陳家雄取得了這個建設項目。陳家雄為回報,將4.5萬元現金送給莊光鋒。2013年初,經莊光鋒幫忙,陳家雄又拿到了紅毛鎮兩條鄉村公路建設工程。陳家雄送3.5萬元感謝費給莊光鋒。
  案發後退贓13萬多元
  多次受賄都“平安無事”,莊光鋒更明目張膽,甚至開口索賄。瓊中大豐鱷魚養殖公司按正常程序,申請獲得中央財政扶持項目資金100萬元。莊光鋒打電話給該公司辦公室主任李某:“省廳有位領導要來公司查看項目建設,你們要有個‘意思’。”該公司老總辛某隻好送給莊光鋒3000元的“意思費”。幾個月後,該公司申請的75萬元項目款撥付前,莊光鋒又打電話給該公司,辛某通知會計取出4萬元,由李某送給莊光鋒。2013年5月初,養殖示範基地驗收後,該公司再次送給莊光鋒3000元。一個養殖項目,莊光鋒先後撈取4.6萬元好處費。
  2013年5月30日,莊光鋒得知有人要舉報他受賄,趕緊到瓊中檢察院投案。辦案人員偵查發現,莊光鋒在管理中央財政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項目資金中,極不負責任,造成不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民合作社獲得財政扶持資金。莊光鋒不按照報賬制度管理財政扶持資金,導致獲得財政扶持資金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將專項資金挪作他用,嚴重違反財政扶持資金的相關管理規定,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。記者瞭解到,案發後,莊光鋒已經全部退贓,向瓊中檢察院退回贓款6萬元,向瓊中法院退回贓款11.43萬元。  (原標題:瓊中財政局原農財崗負責人受賄索賄17萬元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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